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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深圳市中、小学生棋类比赛竞赛规程

 

2011年深圳市中、小学生棋类比赛竞赛规程

 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主办单位:深圳市教育局、深圳市文体旅游局

二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承办单位:深圳棋院、深圳市棋类协会

三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协办单位:

四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参赛单位:深圳市各中、小学校

五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参加办法:

1、比赛分中国象棋、围棋、国际象棋三个项目

2、组别:高中男子组、高中女子组、初中男子组、初中女子组、小学高年级男子组、小学高年级女子组、小学低年级男子组、小学低年级女子组

3、每单位每组最多可报2名运动员参加比赛

4、参赛资格:参赛学生以学籍为准(2010年9月30日前转入),各校每组队员暂住户口不能超过50%,高中参赛学生具有深圳户口或广东户口(同时具有深圳居住证)

六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比赛时间地点:

中国象棋、围棋、国际象棋高中组比赛时间:1月8日,深圳棋院

国际象棋 3月12日、13日,育才三小,

围    棋 3月19日、20日,福新小学,

中国象棋 3月26日、27日,育才一小。3月1日见深圳棋院网站

七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竞赛办法:

1、根据人数、各组可采用瑞士制7轮或循环赛制

2、采用国家总局审定的最新规则

3、每天安排4轮比赛

上午9:00—10:30、 10:30—12:00

下午2:00—3:30、   3:30—5:00(第二天下午4:30发奖)

4、迟到15分钟作当场弃权

5、比赛1小时30分内结束,裁判根据情况使用棋钟计时,超时判负。

八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录取名次:

1、各组个人录取前八名。

2、个人项目冠军不并列,如无法区分则加赛快棋区分,其他名次可并列。

3、各项目团体中学组录取前六名,小学组录取前八名。团体成绩计算方法:中学团体和小学团体取每组最好一人(共4人)名次相加计算。小团体分高中、初中、小学高年级和小学低年级团体,录取前六名。小团体取两男一女计算 (女子可选最好一名棋手),分数为三人名次相加,分少队名次靠前。人数不够不计算团体成绩。

4、获得团体名次的学校,教练可获得优秀教练辅导员奖。

九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报名:

高中组2011年1月4日前将报名单送深圳棋院,初中和小学组2011年2月28日前将报名单送深圳棋院。不接收传真和电话报名。地址:罗湖区嘉宾路太平洋商贸大厦A座6楼。报名使用深圳棋院统一报名表(报名表和规程可在深圳棋院网站上下载www.szqy.cc),报名单上加盖学校公章,报名时验证身份证和学籍表原件,否则无效。并请留下联系人电话。如有虚报,取消学校全部名次。

2011年3月9日下午3时在深圳棋院(嘉宾路)召开领队会。

联系电话:82136614、82136617          联系人:李绍萌、赵晶

电话:0755-82136614 / 82136619      传真:0755-82138965

版权所有:2010年,深圳棋院